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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扎实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的决议

(2018年4月27日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扎实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的决议》已由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8日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复了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国家层面明确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定位,8月份省委出台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意见,将徐州的发展摆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位置,10月份市委就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全力落实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部署,扎实推进徐州淮海经济区经济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科教文化中心建设,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委统一要求,紧扣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深刻理解把握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目标内涵和重点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职能,建立和完善推进落实机制,进一步加快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要加快产业升级,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建设区域“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突出创新驱动,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质态,夯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经济基础。加快建设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积极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高水平建设江苏淮海科技城、徐州科技创新谷、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徐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以工程机械为重点的万亿级装备制造产业中心,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创建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高地,着力构建“333”现代服务业新体系,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着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深入推动“四新经济”茁壮成长,加快建设中心商圈、高铁商务区和空港经济区等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强化枢纽地位,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在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中的作用。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和航空制造业,提升一类口岸运输保障能力。推进铁路港、内河港、航空港、公路港一体协同,提升徐州亿吨大港多式联运水平。加快轨道交通、公共专用道、公共自行车网点和慢行交通“四位一体”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公铁联运、公铁水联运、河江海联运、空陆联运、海陆联运体系,建设物流开放型平台、信息技术支撑平台、园区载体平台,提升现代物流业辐射力。要增强城市功能,提升承载力和吸引力。全面实施《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推动县域中等城市、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完善公交都市、海绵城市、绿色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防洪排涝等重大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争创国家新型智慧城市。不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集聚发展要素。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不见面审批”办事模式。突出经济体制改革主轴,强力推动投融资体制、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大力开展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各类专项试点,推进黄河故道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徐州金融集聚区,争创国家金融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充分发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创建沿东陇海线经济带双向开放改革试验区。大力推动开放型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综合型口岸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平台体系、产业支撑平台体系。加快建立淮海经济区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徐州科研、教育、医疗、人才等方面优势,引导资源要素向周边城市辐射。要聚焦乡村振兴,促进富民增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开创“新乡土时代”,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建设淮海经济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打造国家开放型农业示范基地,高质量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争创黄河故道现代农业先行区。完善富民增收政策体系,加快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富民工程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专业合作、增加资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脱贫举措,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彰显文化特色,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加快城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标准化建设,打造徐州大剧院、徐州文化艺术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建筑设施。深入实施“舞动汉风”工程,创新发展两汉文化、彭祖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大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实施“文化+”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区域一流旅游度假城市,打造楚汉文化旅游品牌。要加强生态建设,筑牢可持续发展基础。坚持把生态作为城市发展的根本依托和最大优势,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市双修,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彰显“一城青山半城湖”魅力,打造“山水徐州”城市形象,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良好生态成为徐州核心竞争力。

  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找准服务保障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监察和审判、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综合运用监督、调查、处置、预防、打击、保护、教育等监察和司法职能,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针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活动的关键领域,积极主动提供公正高效的监察和司法保障。要积极查办、依法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励诚实守信,保护创新创造,及时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法治徐州建设水平。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为扎实推进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统筹,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决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聚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发展中的短板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动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中,勇于实践,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及时反映百姓的意愿和要求,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事,为扎实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入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完善“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以及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为代表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主动投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新实践中去,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以勤劳和智慧创造幸福生活、建设美好家园。全市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所联系服务社会群体的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万众一心推进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强大力量。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思想引领新发展。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意义,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徐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埋头苦干,为扎实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徐州日报)